Page 162 - 移民贏家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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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民贏家指南
3. 創業移民
創業移民是另一個方法,需要的資產相對投資移民少,但這計劃申請程
序困難,據台媒《聯合新聞網》報道,計劃自 2015 年出爐後,僅得約
70 人通過申請。
以個人身分申請創業移民,除基本具備高中或以上學歷,亦要符合以下
5 項條件其中 1 項:
• 獲得創業投資事業投資,或於政府認定之國際性募捐平台籌資
TWD200 萬
• 已獲同意進駐政府認定之新業園區或育成機構者
• 取得專利權者,或具專業技能
• 曾參加具代表性之創業、設計競賽獲獎,或申請政府鼓勵外國創業
家來台專案計劃通過者
• 設立符合「具創新能力之事業認定原則」化事業,擔任該事業負責
人並投資 TWD100 萬(即約 HK$25 萬)以上者
符合上述條件申請創業移民後,申請者可申請居留簽證,首次申請居留
期間最長為 1 年。其後需達到以下其中一個條件:最近 1 年或最近 3 年
平均年營業收入達 TWD300 萬以上;最近 1 年或最近 3 年平均年營業
費用達 TWD100 萬以上;聘僱全職台籍員工 3 人以上,才能申請延續
居留權,每次延續期不得超過 2 年。只要連續居留滿 5 年,以及每年在
台灣居住超過 183 日以上,便能申請定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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