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5 - 移民贏家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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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如何做移民贏家





            1. 稅務居民



            有很多人都誤解以為一旦移民後,在香港的收入都要付當地稅,或一離
            開了就免付稅。其實移民的身份與是否墮入當地稅網不一定掛鉤,以下
            首先來弄清稅務居民的概念。


            除了美國外,是否持有該國國籍、永久居民身份、有無稅號因素,都不
            能對稅務居民身份的判定起到決定性作用。即使沒有以上的身份,也有
            機會被判定為稅務居民。相反有上述身份也不一定是稅務居民。


            以澳洲為例,澳洲稅務局 ATO 會通過 4 項測試來判斷一個人是否屬於
            澳洲稅務居民,分別為常住測試(The Resides Test)、居所測試(The
            Domicile Test)、183天測試(The 183-day Test)和聯邦公積金測試(The
            Commonwealth Superannuation Fund Test)。常住測試作為主要測試
            (Primary Test),不單看停留在澳洲的時間,而是從全方位看「常住」
            的意圖推定,包含行為上的連續性、例行性或習慣,例如家庭、工作關
            係、在澳洲逗留的目的、頻次、與當地的社會聯繫程度、個人財產所在
            地等。


            如果不符合常住測試,則視乎是否符合另外 3 項法定測試。例如每個稅
            務年度在澳洲居住超過 183 天,則屬稅務居民。只要判定合乎四項中的
            一項,便會被界定為澳洲稅務居民。澳洲的稅務年為每年的 7 月 1 日至
            翌年6月30日。


            英國也有在稅務年度內居住超過 183 天界定為稅務居民的條例。若該稅
            務年未住滿 183 日但超過 60 日則以與英國的聯繫等級再劃分你是否屬
            稅務居民。英國的稅務年比較特別,是由每年的 4 月 6 日到次年的 4 月
            5 日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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