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14 - 移英生活說明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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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英生活說明書
同一時間,你可以透過以下方式通知稅務局你即將離港,包括電話(187
8022)、電郵(taxinfo@ird.gov.hk)、傳真(2877 1232)或者郵寄(香
港告士打道郵政局郵箱 28777 號)。無論用任何方式,你也需要提供你
的姓名、香港身份證號碼、檔案號碼、香港的聯絡電話號碼以及香港的
通訊地址。如果已經有海外的通訊地址也可以提供。
當稅務局收到你的通知後,就會發出報稅表。填妥及提交報稅表後,稅
務局便會發出稅單,你繳交完稅款後,稅務局會發出「同意釋款書」,
便完成整個清稅手續。但這方法涉及太多書信來往,所需時間較長。筆
者有一位朋友就是因時間不足,而未能在離港前提交申請退稅的證明文
件,從而多繳稅款,雖然可以申請反對評稅及補交相關證明文件,但人
在海外不方便處理,花費了不少時間和心力。
所以除了使用電話、電郵、傳真或郵寄外,筆者更推薦大家直接前往稅
務大樓辦理離港清稅,這是最快的方法完成清稅及領取「同意釋款書」
從而取回被僱主扣起的薪金。直接前往稅務大樓辦理離港清稅,需要帶
備以下文件,包括:
一、香港身份證
二、僱主填寫好的 IR56G 表格副本
三、 增加免稅額或稅項扣除的證明文件(如果你申請增加免稅額或稅項
扣除,你需要帶備相關證明文件。例如:樓宇按揭貸款利息、供養
家人及認可慈善機構捐款等)
如果你在本稅務年度有多於一位僱主,你除了要帶現職僱主提供的
IR56G 表格副本外,你亦需要請上一任僱主提供本稅務年度的 IR56F
表格副本。如果因為任何理由,上一任僱主未能提供 IR56F 表格副本,
你便需要帶備相關的糧單作為薪金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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