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04 - 移民贏家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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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民贏家指南





            C. 投資額
            •個人投資必須用於建立和經營企業所必需的支出,但是不包括現金、
               現金等價物、流動資金或者支付給投資人及家庭成員的工資。
            •如果投資的業務位於大多倫多以內,至少要投資 CAD60 萬
            •如果投資的業務位於大多倫多以外,至少要投資 CAD20 萬
            •如果投資的業務屬於資訊及通訊科技/數碼通訊范疇,至少要投資
               CAD20 萬


            D. 其他要求
            •必須持續積極參與生意的運作和管理
            •必須至少持股不少於 3 分之 1
            •大多倫多以內的企業至少須創造 2 個永久全職工作職位,大多倫多以
               外及資訊及通訊科技/數碼通訊范疇的業務隻須創造 1 個
            •如果收購現有企業,必須在最近 1 年內訪問過安省
            •須提交一份商業計劃書,證明該企業是可行的,並可能為安省整體經
               濟或企業所在地的經濟提供物質經濟利益
            •申請人在被提名之前,語言達到 CLB 4(聽 5,讀 3.5,寫 4.0,說 4.0)
               或以上
            •建立業務期間,申請人 75%(每年 9 個月)的時間實際居住在安省
            •必須在持工簽抵達安省後的 20 個月內履行投資承諾,該承諾是基於
               商業計劃書中提供的資料。滿足工作簽證要求的條件包括該投資承諾
               後才可申請 PR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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